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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73章好吧你这(3/3)

。不过,我可是有要求的,想做我的恋人,要遵守下面的规矩的哦。

“第一,要听话。我叫你往东,你不能往西。第二,要努力修炼。武技也好,魔法也好,不能太差劲,不能给我丢脸。第三,我喜欢的东西,你也要喜欢。

第四,要从一而终,不许再打别的女人的主意。第五,我心情不好的时候,要说笑话给我解闷。如果你认为自己能够做到以上五条,那我就承认你的恋人身分,怎样?”

我听得汗出如浆:好一个野蛮女友!这五条规矩里,除了第二条我有信心外,其他的无论哪一条,我都无法做到啊。

“咦!你怎么满头汗?现在是大清早,不热啊。”莲看出了我的窘迫,打趣道:“做不到吗?那你这个恋人就做不成喽!”虽然明知道莲的“野蛮规矩”

多半是在说笑,我还是不得不实话实说:“确实是做不到,你的条件这么苛刻,摆明要断绝我的希望哩,能不能放宽点呀?”

我的反应似在莲意料之中,小妮子笑道:“就知道你做不到的,那这样好了,我一向只崇拜比我强的人,如果你想做我的恋人,又不打算遵守我的规矩,那你就好好努力吧!

等你什么时候‘强’到足以令我佩服的程度,你就可以无视我前面所说的规矩了。”我暗道:“哼,这还用你说?如果我‘强’到胜得过你,你还想指望和我谈条件吗?”当然此刻这想法是不能说出口的。

我改而问道:“你关于‘强’的定义是什么?是以能打败你为标准吗?”莲摇头道:“那倒不一定!表现‘强’的方式不在于诉诸武力,智慧才是最重要的。

我可能喜欢一个战力低微但智慧超卓的人,但肯定不会喜欢一个有勇无谋的莽汉…纵使他的战力强到能胜过我。想要让我佩服,光能打赢我是远远不够的。”

我点头表示同意莲的话,并认真地道:“我会努力设法让你佩服的,不过,现在我筋脉被尸毒麻痹,战能无法运用,我希望在魔法方面多下工夫,希望你能不吝赐教才好。”

“我偏重于武技的修习,魔法算不上很精通,唯一是在擅长的火系魔法方面较有心得,你有什么问题可以提出来大家切磋,我一定尽我所知发表见解供你参考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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